碩士學分班
110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學分專班」
招生簡章
報名地點 |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台北市內湖區環山路一段56號) |
選課方式 |
請先至「德明TIP資訊站」(http://netinfo.takming.edu.tw/tip/)參考相關課程 碩士學分專班課程由本中心規劃開班,隨班附讀者則依照碩士班當期開課選修之。 |
招生依據 |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
招訓對象 資格條件 |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畢業或專科學校畢業具同等學力資格者,得報名選讀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 |
修課規定 |
各科成績及格者,由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發給『學分證明書』。碩士學分班學員每期至多修習6學分,修讀期間至多12學分;每一學分至少需修讀十八小時。 |
招訓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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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起迄日期 |
即日起 ~ 2021年9月20日 18:00 |
開學時間 |
2021年9月10日(星期一) |
費用 |
碩士學分班每學分6,000元 |
學員應交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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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及 繳費方式 |
現場報名: 現場繳費;現場報名,可刷卡。 ATM轉帳: 土地銀行內湖分行代號005,輸入帳號:064051022503。 繳費單印製,請至本校中文網頁è快速連結è學生繳費單è土銀代收學雜費服務網 |
退費辦法 |
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之標準退費: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全額之九成(政府委訓課程除外,其退費辦法依該課程簡章規定)。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
聯絡人 |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聯絡人:林老師 電話:02-26585801分機6008 行動電話:0931-060599 Email:rulin@takming.edu.tw |